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 夯实现代化产业之基
2023-05-31 01:24:55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资料图)
李嘉美
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数字经济成为现代产业中科技革命和技术革命的前沿,深刻改变着实体经济的要素资源、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因而,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根基,是抢占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成效显著,数字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正带动着新一轮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但我国实体经济规模庞大、门类众多,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空间很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现代数字技术为实体经济赋能,将加速推动我国产业数字化进程,构建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突破“卡脖子”技术,把握经济发展自主权。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和基础,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的优势所在。近年来,我国数字科技发展迅速,在数字科技核心技术上实现很大突破,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仍然存在,数字技术领域的高端核心硬件设计制造和基础软件研究应用还相对薄弱,制约了数字经济进一步做优做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首要任务就是要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把经济发展的自主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要充分发挥我国体制的优势,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融合,集中政府、企业、社会科技资源,释放各类主体科技创新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尽快突破芯片制造、基础软件等“卡脖子”技术,补齐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要加强相关基础科学研究,统筹推进教育、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科技创新需求,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系统部署。聚焦全球高端资源要素,推动基础科学、前沿科技实现重大突破,大力提升基础研究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水平。前瞻布局数字经济前沿科技研究,加大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领域的科技研发力度,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抢占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先机和主动权。加快引进培育世界一流人才科技队伍,坚持高起点培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学家团队。
提升数字治理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发展中的新型业态,由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数字治理水平亟待提升。深入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会数字治理的内在机理、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数字新技术和新理念,为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赋能。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适度超前布局移动互联网、智能感知、算力和应用等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数字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强数字共享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实现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各领域数据标准化、接口标准化、平台标准化,实现政府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数据信息的顺畅交互,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有效载体和渠道。要建设数字治理体系的良好生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自治和社会监督职能。对于新兴数字经济业态采取“沙盒”监管的容错机制,在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保护新兴产业的积极性。对一些数字经济的网络乱象,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压实数字经济平台的责任,综合运用反垄断、价格监管等手段,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公平的竞争环境。
加强应用场景开发,赋能实体经济升级。数字经济海量数据的搜集、传输、处理和应用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和更丰富的场景,由此催生出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数字经济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发挥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加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对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制造业要素资源供给体系和产品质量。加速制造业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进程,不断迭代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持续赋能工业产品的生产制造,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促进数字经济和传统服务业深度融合,加速服务业要素之间的转化,推动服务业向更高端业态发展。线上线下等方式的融合,实现企业价值链、产业链和生态链等有效融合,提升传统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通过数字经济平台将实体经济系统中大量分散资源充分利用、整合和释放,形成顺风车、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新业态。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对推进我国地区间协同发展,建设全国商品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国内不同地区和相关领域还存在供需结构不平衡的问题,制约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与高效运转。从需求端来看,数字经济助力实体经济精准定位市场需求,有效促进内需增加,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市场。从供给端来看,数字经济有效提升了产业资源要素组合聚合的效率,促进产品升级,完善产业结构。要利用好数字技术优势,推动数字要素与实体经济要素资源充分结合。深化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和平台经济在实体经济中的应用,借助网络协同、智能生产、数字管理与服务,有效打破商品流通、交易的时空制约,提升实体经济市场感知能力和供给能力,提升了资源流转和商品流通的效率,进而消除传统经济模式下不同地区之间的分割状态,密切全国范围内实体经济互联互通,实现了互利共赢,加速形成全国统一商品大市场。
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当前,数字经济规则已成为国际经贸规则竞争的制高点。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要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要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贸易规则,加强跨境数据保护、数字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规则探索。倡导数字经济多边主义,积极参与推动双边、多边国际数字经济合作,主动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谈判,持续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提升在数字经济国际规则竞争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要强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经贸合作,帮助“一带一路”国家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通信等领域的合作,深化国际物流、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领域模式创新,支持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平台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国家落地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电子政务等数字应用场景,为实体经济的国际经贸合作搭建数字平台、畅通数字通道、提供更广阔空间。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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