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表达拒绝要以信任为基础

2023-06-20 15:06:38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代秋影

孩子的需求,可以分为基本生存需求和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对于孩子的基本生存需求,原则上应予以痛快满足。尤其对小婴儿来说,经由自己的需求被积极回应和痛快满足的正向镜映过程,孩子有了幸福快乐的生命底色,也由此奠定了结实信任的亲子关系根基。

随着孩子长大,Ta的需求逐渐增多,类型也更加多元,没有任何人能够满足孩子的全部需求,尤其是孩子基于个体差异提出的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的发展层面的、个性化的需求,像是万花筒,更像是无底洞,永远都有新花样。与基本生存需求不同,个性化发展需求大都是孩子从个人喜好出发的玩具、游戏或者兴趣爱好等,通常具有更贵、更花时间、更耗精力等特点。亲子之间的冲突,绝大多数源自家长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满足孩子的某些需求。当家长不能或者不愿满足孩子的某个需求时,如何拒绝,才叫“不含敌意的拒绝”,怎么做才能既明确态度又不会对孩子造成心理创伤,是不少新手父母困扰和担忧的问题。


(资料图片)

笔者认为,“不含敌意的拒绝”,须以不含诱惑的深情为前提,是在结实信任的亲子关系场域下,稳定地承载亲子双方真实的感受、需求、选择和情绪,有三点基本原则:

一是平等。虽然亲子之间存在客观上的权力资源不对等,但在亲子关系范畴内,双方是平等的。孩子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真实想法提出需求;家长也有权利专注自己的感受,结合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决定同意还是拒绝。同意,是幸福快乐的源泉;拒绝,是现实边界的根基。

二是真实。真实,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商。在亲子关系场域,作为权力资源处于优势地位的家长,尤其应注意不要威压,更不能以孩子不挣钱或者其他所谓客观理由否认或者限制孩子提出需求的权利,这会直接给孩子制造低人一等的无力感和匮乏感。家长要依据自己的感受和真实意愿做决定,同意的时候要能看见眼前真实的孩子并痛快满足;拒绝的时候要能够忠于自己的感受并有力量承受伴随而来的愧疚感。

三是结实。拒绝他人需要力量,因为自身会伴随愧疚感。同时,还需要面对孩子因需求被拒绝而产生的愤怒、不满甚至一定程度的攻击力等负面情绪。

很多人的行为模式是类似这样的:比如,孩子路过玩具店提出买一个玩具汽车,妈妈同意了,这时候是真心同意的。走了一会儿,孩子又提出买一个玩具飞机,这时妈妈已经不太愿意了,但因无力拒绝,也不想面对孩子的情绪,勉强同意;但孩子接着又提出买一个乐高。此时,妈妈极有可能愤怒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么贪得无厌,一点儿也不体谅妈妈的辛苦……”这是很常见的行为模式,妈妈“同意”买飞机并非真实意愿,直接目的是“止哭”,同时也累积了“我是一个好妈妈”的道德成本,而在孩子提出买乐高时,妈妈的拒绝就脱离了事情本身,不仅拒绝了孩子的需求,更重要的是把自己拒绝他人的愧疚感转变为了对孩子的指责——“你不该有这么多需求!”同时,还继续无限延伸,升级为对孩子的否定——“你是个不懂事,不体谅妈妈的坏孩子”。

而结实,是指亲子关系要能承受住双方的真实感受和决定,以及伴随而来的各种情绪性表达。这需要以信任为基础,需要在基本生存需求上大都痛快满足孩子,在日常沟通中不断进行爱的确认,才能在说了某些“狠话”时,双方都能确信不必对对方在情绪状态下的话当真,即家长的直接拒绝不会导致孩子的心理创伤。“不含敌意的拒绝”,是家长根据自己的感受和真实意愿直接拒绝孩子的某个要求,并未因此否定孩子,更不会因此导致关系破裂。

当然,现实生活中还有另外一种更糟糕的亲子相处模式,那就是在需要同意的时候不能痛快满足,在该拒绝的时候又无法忠于内心的感受,甚至在已经歇斯底里否定了孩子之后,依然可能因为无法承受自己的愧疚感,或者孩子强烈的情绪反应而最终妥协。类似模式下,因为家长不能痛快满足,会导致孩子内心产生严重的匮乏感;同时又因为家长无法忠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导致孩子缺乏现实边界。

总之,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结实信任的亲子关系。面对孩子的需求,同意,要深情而不含诱惑;拒绝,要直接而不含敌意。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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