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再跌破10元港币!印度法院要求小米提供日常开支详细信息

2023-06-27 13:56:42 来源: 国际投行研究报告

小米集团再跌破10元港币!

小米最后的申诉:印度法院要求小米印度提供提供运营所需日常开支的详细信息

小米印度是小米新加坡子公司和中国没股权链接


(资料图)


印度媒体今天报道,由首席大法官 Prasanna B Varale 领导的分庭法官要求小米印度公司提供运营所需日常开支的详细信息。这是为了回应该公司请求通过一项临时命令,允许其从冻结账户中提取资金以继续持续经营。


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已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政府出庭审理小米印度公司提出的上诉,该上诉质疑单一法官的裁决,该裁决维持了《外汇管理法》(FEMA)第 37A 条的宪法有效性,同时驳回了小米印度公司的上诉。智能手机品牌的请求。


由首席大法官 Prasanna B Varale 领导的分庭法官要求小米印度公司提供运营所需日常开支的详细信息。这是为了回应该公司请求通过一项临时命令,允许其从冻结账户中提取资金以继续持续经营。


此前,小米印度公司对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单一法官的命令提出了令状上诉,该法院维持了执法局通过的命令,扣押了超过 550 亿卢比的银行资产,该命令确认2023 年4 月 21 日运动符合宪法规定 。上诉的被告是印度联邦财政部、执法局和钦奈海关专员。


知情人士表示,小米印度公司的上诉对最高院的驳回提出质疑,声称该智能手机品牌引用的最高法院案例并未得到考虑。


“小米的律师辩称,最高法院的判决——拉达·克里希南工业公司诉喜马偕尔邦案——在驳回其请愿书时并未得到单一法官的考虑,”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经济时报》。 该判决涉及类似案件,其中发现基于“主观满足,缺乏任何令人信服或可信材料的临时扣押令,构成法律恶意”。它还进一步指出,该权力“既不应被用作骚扰评估者的工具,也不应以可能对评估者的业务产生不可逆转的有害影响的方式使用”。


这家智能手机制造商还在法庭上重申,FEMA 第 37A 条违宪,称该条具有任意性,并赋予了不受约束和不受限制的权力,可以仅凭怀疑而扣押银行账户,而无需任何理由相信。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该公司对一项立法的合宪性提出质疑,法院不得不向中心发出出庭通知。


班加罗尔: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周三就小米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针对一名法官驳回其请愿书提起的上诉向联邦政府发出通知。该请愿书是针对执法局 (ED) 扣押 5,551.27 千万卢比而提出的。


首席大法官 Prasanna B Varale 和大法官 MGS Kamal 在听取了针对 2023 年 4 月 21 日通过的单一法官命令的上诉后发布了该通知。裁定1999 年《外汇管理法》(FEMA) 第 37A 条规定的范围很小,为了推翻该法案,独任法官授予小米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根据该法第 37A(5) 条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寻求补救的自由。


该命令是在拒绝小米公司提交的请愿书的情况下获得通过的。小米公司是一家在印度注册成立的公司,尽管它是一家中国公司的子公司,而且所有交易都发生在印度。根据该法第 37A 条,审判官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通过了扣押该笔资金的命令,主管当局根据该法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确认了该命令。

在对扣押令和确认令提出质疑的同时,小米还在独任法官面前对该法案第37A条的宪法有效性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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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印度是小米新加坡子公司



小米CDR招股说明书显示,这次被印度搞的小米印度公司是小米新加坡占股99%的控股子公司,再上一层是小米香港,再想上是开曼小米公司。

开曼小米和小米在中国的影子公司小米科技是所谓的VIE模式,但中国公司法不承认这种法律关系。所以小米印度和中国没有任何股权上的法律关系。so,小米印度危机其实是新加坡和印度的投资关系,最上层则是开曼群岛和印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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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也曾问询小米印度和顺为资本



27、关于材料采购、消耗、与产量间匹配。关于硬件原材料采购。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在国内公司负责原材料采购,委托代工厂加工;在印度,公司将外购材料出售给手机代工厂。请具体说明:(1)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类产品主要材料采购价格、数量情况;(2)各主要材料的供应商及报告期变化情况和原因;(3)公司在国内采取自购材料委托加工,在印度采取B/S模式的原因,两种模式的差异,该两种模式与同行业在国内外一般采取模式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4)前述两种方式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差异对公司影响;(5)公司对原材料采购数量、生产消耗等数据的获取、监控措施,与同行业做法的比较情况,相关措施的有效性分析等;(6)公司在材料自购和B/S模式下与代工厂商间的定价方式,定价方式与行业内做法的比较;(7)公司对产品在代工厂处生产过程的监控情况、措施及有效性;(8)公司报告期各类手机主要物料采购、消耗与产量、销量间匹配关系及差异分析。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关于投资生态链企业的股权设置情况。根据招股说明书,雷军在境内设置顺为资本(简称境内顺为),公司董事许达来在境外设置顺为资本(简称境外顺为),请说明顺为投资是否持有生态链企业股权及股权设置的原因,董事高管与公司同时持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不利于董事高管恪守竞业禁止精神,如何避免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结合出资来源和相关程序,说明许达来持有境外顺为资本是否为代持股份,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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