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9 06:57:57 来源: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98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及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是为满足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为保障子公司顺利获得银行授信,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构成不利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杰 h

戴钰凤 h

夏尧云 h

2023年 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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