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业绩差流落异国,有人骗到钱买房买包!这个电诈团伙21人今受审
2023-08-31 05:17:59 来源: 光明网
今天(8月30日),21名被告人由法警们押送,鱼贯走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过了半分多钟才望见队伍尽头。
他们被指控曾加入一个位于阿联酋迪拜、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从事“讲师”“业务员”“技术负责人”等分工,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至案发骗得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危害了群众的财产利益。
“团伙股东”拉“老乡团”出国骗钱
(资料图片)
据本案公诉机关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以来,胡某、朱某(均另案处理)等在阿联酋迪拜成立窝点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从国内招聘讲师、业务员等到迪拜的诈骗窝点,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王某、江某、凡某、林某、赵某、汪某、徐某、郑某甲、梁某、吴某、黄某、郑某乙、张某甲、杨某、都某、王某、顾某、伊某、张某乙、张某丙、陈某,或经人介绍,或以人拉人的方式加入上述窝点参与诈骗行为。
其中,王某被指是团伙中的一名“某省股东”,专拉其老乡入伙,并分享团伙总业绩的2.5%作为“入股”。但对此王某本人当庭否认,声称自己只在迪拜当地从事买菜、找房子等“后勤工作”。直到面对公诉人的询问,他才逐步承认自己还从事提供手机电脑、“养号”等分工。
所谓“养号”是由专人对购得的实名微信号保持手机登录状态。业务员拿到养好的微信号后,由国内引流团队“上粉”,即将被害人引至业务员的微信号,业务员通过话术、聊天等取得被害人信任,引导被害人至直播间观看讲师讲课,讲师通过虚构有内幕消息、内部席位等,将被害人引流至诈骗窝点自制的诈骗平台进行“投资”充值,后被害人无法提现,至案发骗得包括本区在内的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
有人业绩差被开除流落异国
有人骗到钱买LV和房子首付
而这些讲师和业务员又有何金融专业背景呢?
仅有初二辍学学历的郑某甲说,自己此前是一名装修工,但被团伙头领看中“有社会阅历”,于是经过1个多月的话术训练和试讲,就成为一名“说话流利、颇具气势”的业务员。另一名业务员郑某乙,此前则是一名电器厂的维修工。
当然还有因业绩差而被团伙“开除”的业务员。梁某就声称自己到了迪拜后被要求上交证件,想回国也不完全自由,且因感染新冠疫情花光了积蓄用于治疗,身无分文进退不得。
也有人在团伙中“混得还行”。讲师凡某在回答公诉人询问时就披露,自己用骗到的提成买了苹果手机、LV包,还给国内的房子付了首付。在他的直播间里,会有业务员帮忙“烘托气氛”,加速被害人受骗上当。
法官:本案被告人均主观存诈骗故意
赵某是21名被告人中显得最“委屈”的。他被指在犯罪窝点中负责技术,“我难以接受自己被指控诈骗200万元,因为我不认识任何被害人,我只做了一些跟软件提供商对接的工作而已,不知道这些也属于犯罪。”赵某说。
那么赵某都负责维护哪些软件呢?法庭调查显示,他为犯罪团伙维护的软件是一款类微信APP,但无法查询用户注册信息。“我们的所有资料都定期销毁,当我发现做这些事违反证监会有关规定时,萌生了去意。”赵某说。
本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 | 夏天
来源:上海法治报
标签: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